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:公司发了offer后又不录用,应该怎么办?

发布日期:2023-08-02 10:39浏览次数:

“应届生入职群骤减50人,这周已经是第二批毁约了。”
“原计划后天入职的我,被鸽了,直接变成失业人员。”
“万万没想到Offer被鸽发生在我身上,我把公司告上了法庭。”

今年以来,不少“打工人”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Offer被企业毁约的经历,他们有的是应届生,有的是跨行转型的地产/教育人,还有的是工作多年的职场老人。他们都在拿到公司的口头或书面Offer后,在入职的前几天,临时被公司以招聘计划有变、岗位缩减、架构调整等理由,放了鸽子。
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:公司发了offer后又不录用,应该怎么办?
首先我们要知道,offer作为订立劳动合同的邀约,是具有法律效益的。
如果无正当理由撤销offer,是可以向企业要求赔偿的。所以,当你收到offer时,要确认是否为正式通知——公司邮箱发来的邮件,offer中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信息。收到offer后,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就offer内容与HR进行确认并回复,才算要约生效。
遇上offer被取消,我们要积极与HR沟通,仔细问清楚以下几点:
1、offer取消的原因:如果涉及应聘者诸如简历造假等造成offer被撤回的,是合理的;如果仅被告知“业务调整”、“岗位取消”、“有更合适人选”等企业自身原因或一些不合理的理由,作为候选人,你是有权利去追讨你的损失的;
2、后续这个岗位还会不会开放,或者HR能不能帮忙推到其他岗位的流程中;
3、有没有经济补偿:部分公司在毁约offer时,会主动向求职者提出经济补偿,来合规解决;而针对不主动给求职者经济补偿的,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,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条,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造成对方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:(一)假借订立合同,恶意进行磋商;(二)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;(三)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。

劳动法的大方向是保护弱势的劳动者,另外,候选人可以比较明确地证明企业拒offer之后给自己造成的损失。通常来讲,候选人主张辞职期间的工资赔偿(1-3个月工资),都会被支持。
无论就业环境如何,都没有完美的方法来保证求职者的offer不会被毁约。不要因为遇到一次被“鸽”Offer,就怀疑自己的能力。在职场中,最重要的是提升工作能力、明确自身的价值,提高自己在市场上的议价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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